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薛政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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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内合作
关键词
土地房产纠纷
法律顾问
合同纠纷
相关案例
2024
03-12
原告以经营麻申为生,原告需要进货,被告称自己有货,于是原告从被告处购买麻申,双方约定装满车后打款,后原告依约将全部麻申款转账至被告名下,但被告却只发了部分,后原告曾多次就此事与被告协商,要求被告退回剩余麻申款,但被告只退还过一部分,2023年12月11日,原告诉至唐县人民法院。截止原告起诉,仍有45000元未退回。河北法蓝律师所接受被告委托受理此案,指派薛鹏泽、薛政凯律师具体办理。
2024
01-15
原告韩某某和宋某系朋友,2022年12月15日,二人签订协议书,约定韩某某以宋某名义注册成立唐县某某畜禽养殖公司,公司性质为自然人独资公司,实际出资人和管理人为韩某某,宋某仅为名义股东和法定代表人。2023年,二人因其他经济纠纷发生矛盾,宋某拒不配合韩某某办理公司相关手续,于是,韩某某诉至法院,要求确认唐县某某畜禽养殖公司宋某持有的100%股权为韩某某所有,并要求宋某在判决生效10日内配合到行政审批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。
2024
01-15
2018年10月24日,原告刘某某母亲到唐县中医医院待产,于2018年10月25日生育原告刘某某。在生产过程中,由于被告唐县中医院过错,导致原告刘某某出生时臂丛神经损伤。